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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发布第28号通告!事关漳州开发区入(返)鲤!
2022-06-07 10:00:00 星期二 来源: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28号)

6月5日,漳州开发区在外地返漳“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阳性,病例涉及活动场所较多,存在一定的社区传播和疫情外溢风险。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防控策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5月26日(含)以来有漳州开发区旅居史的入(返)鲤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或住宿场所进行报备,落实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并在第1天、3天、7天、10天、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漳州入(返)鲤人员(含本区外出的返鲤人员)实施网上预登记制度。凡通过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机场、动车站及码头等入鲤人员,均应通过闽政通扫描“无疫鲤行”二维码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报备的,在抵鲤后要第一时间通过“无疫鲤行”小程序进行补充登记或是向社区报备。

三、请公众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积极配合公共场所测温、扫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 进入密闭、半密闭营业场所及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对不如实登记报备、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及拒不落实有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人员,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6月6日


责任编辑:黄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