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新闻
鲤城区2021年度医保二次补偿工作启动
2022-06-08 08:10:00 星期三 来源:

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鲤城分局获悉,鲤城区2021年度医保二次补偿工作已启动,补偿金额拟总计800多万元,将惠及我区2000余参保人员,补偿资金已于近期开始陆续拨付。

据介绍,医保二次补偿工作旨在使2021年度职工、居民医保参保患者住院特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分别提高到90%、70%左右,重点向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参保大病患者倾斜,着力提高大病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其经济负担。

医保二次补偿范围为2021年度住院特诊自付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参保职工和2021年度住院特诊自付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参保居民。自付费用是指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由个人负担部分,其中包括住院起付线、封顶线以内费用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大病救助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

目前,鲤城区2021年度医保二次补偿工作已启动,医保信息系统对补偿对象进行首次筛选后,工作人员会对补偿对象的身份信息、参保状态、应补偿金额等信息进行二次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发放。

截至5月31日,鲤城已发放补偿金额514万多元,补偿1424人,其中职工202人,居民1222人。

医保二次补偿报销标准

职工医保:

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市内费用补偿96%,市外范围内自付费用按市内同费用段补偿比例的92%进行补偿(退休异地安置及异地工作和实施“厦漳泉同城化”除外)。二次补偿金额低于100元的不补,最高补偿限额为6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 自付费用5000元—10000元(含)的部分,市内费用补偿20%;

· 自付费用10000元—30000元(含)的部分,市内费用补偿25%;自付费用30000元以上的部分,市内费用补偿30%;

· 市外省内自付费用按市内同费用段补偿比例的80%进行补偿,省外自付费用按市内补偿比例的60%进行补偿,最高补偿不超过2万元。

发放手续

补偿对象有社会保障卡的,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其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无社保卡关联银行账户的,工作人员会分批电话通知补偿对象或家属,请补偿对象或家属携带有效银行账户相关证件到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递交工作人员,或拨打0595-22980067或者0595-22163973咨询。


责任编辑:黄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