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新闻
最新通告!鲤城全域严禁!
2023-03-10 20:27:07 星期五 来源:鲤城新闻网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3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3]2号)要求,自2023年3月9日0时起至3月13日24时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令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