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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房东注意!抓紧登记备案!
2022-05-12 09:00:00 星期四 来源:鲤城新闻网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租赁管理,方便群众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自5月5日起,鲤城区全面推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事项,市民在属地街道办事处即可办理房源登记和网签备案两项业务。

鲤城全面铺开

属地街道直接办

“权限下放前,需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才能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业务。”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区住建局依托省市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泉州市住房租赁服务与监管平台下放权限,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登记备案受理和初审业务,区住建局则负责后终审及备案证明出具。

有需要的市民可先前往属地街道办事处,将房源名称、建筑规模、租金等相关信息上传至系统进行房源登记,“属于违法、违规建设等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房源将不予备案并纳入房源预警名单,出租人在整改到位且经相关部门复检合格前不得出租房屋。”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提醒道。

满足出租条件且完成房源登记的房屋在寻找到承租人后,出租人及承租人可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合法权属证明、当事人身份证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至属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属地街道办事处将直接为市民办理网签合同及资格初审,后转至区住建局进行终审并出具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是责任,也是权利!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仅有利于加强管理,也能保护出租方、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最关键的是,还将影响到落户。

据介绍,根据《泉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出租人应履行出租房屋信息登记和结构、消防等安全日常管理责任。建议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需在租赁合同签署后30日内主动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此外,去年2月起,泉州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其中,施行“自由办”政策,租住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万安和双阳街道、泉州开发区)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备案登记满两年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允许落户,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可作为办理承租人落户、子女就学条件之一。

“当前,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事项已在全区各街道办事处铺开,需要提前了解办理流程的可拨打属地街道办公电话咨询。”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下来,相关部门将会同街道,通过实操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办理速度、减少办理流程,真正让群众少跑路、省时间。

责任编辑:李淑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