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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首例!确认赔偿!
2022-07-27 16:00:00 星期三 来源:鲤城新闻网

记者从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日前,鲤城区成功办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辖区某鞋业公司被要求对所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金钱赔偿,这也是鲤城办理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今年7月4日,鲤城生态环境局在开展“测管联动”专项执法中发现,辖区某鞋业公司的废水排放量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当即督促该企业整改,并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文件,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程序启动后,我们在10天内对该企业的废水处理量和处理费用进行核实,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简易评估。”鲤城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本案件环境损害事实清楚、数额小、无争议,他们依照磋商程序,与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企业负责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7134元。

今年来,鲤城严厉打击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通过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对辖区产生污染物的企业起到教育、警示作用。“接下来,我们还会继续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新做法,比如鼓励投放鱼苗,以增殖放流的方式来实施生态环境修复。”鲤城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下一步,鲤城生态环境局将会同鲤城公安、鲤城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充分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环境公益诉讼等手段要求相关违法主体依法主动履行环保责任,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切实筑牢生态环保安全屏障。


责任编辑:赖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