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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人 9月全面开启,事关医保!
2022-09-16 11:20:00 星期五 来源:鲤城新闻网

9月15日上午,鲤城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基金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详细解读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征缴工作。副区长张剑辉参加。

据悉,从本月起,鲤城区按照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与缴费统一时间同步启动,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补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610元/人,集中缴费期内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人。

其中,在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基本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从缴费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按360元/人标准缴费;2023年7月1日起补缴的,除新生儿、入学新生、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困难人口等有特殊规定的参保人群外,补缴人员需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范围包括:除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以外的本辖区户籍城乡居民,在本辖区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持本辖区有效居住证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医保的人员,已在本辖区参加基本医保流动人口的子女,在本区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等人群。

在鲤城区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参保居民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泉服务”APP办理线上参保登记,也可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线下参保登记,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不得选择性参保。

会议强调,城乡居民医保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是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的根本性制度安排。开展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和民生工程。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高点站位,深刻把握参保扩面工作的意义,凝聚工作合力,着力加强宣传培训、紧盯重点人群、提升服务水平,多层次全方位做好宣传发动,扎实推进参保工作落实落地。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携手推进全区居民参保服务工作,确保按时保量完成2023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好事实事办好,让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李淑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