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新闻
泉州市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治理
2024-01-25 08:05:00 星期四 来源:

1月24日起,泉州市中小学陆续进入“寒假模式”。为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落实教育部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要求,自寒假开始至2月底,泉州市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严查违规校外培训。

专项行动期间,教育、文旅、科技、体育等主管部门将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要求,加强营业期间安全巡查、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寒假是机构开展集中住宿艺考培训期,相关部门将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落实好机构消防、安保、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及时掌握辖区内学生参训情况,确保培训安全;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培训机构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行为;严查严禁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查处方式上,各县(市、区)将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开展分阶段、地域交叉排查以及拉网式排查。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严防严查隐匿在酒店、咖啡厅、居民楼等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2月底前,各县(市、区)对查处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置。情节较轻的,予以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止办学、注销办学资质。

此外,相关部门将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发现风险苗头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坚决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家长和社会各界要共同参与监督校外培训行为,才能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如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黄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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