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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情迷雾清,法治光芒照民心
2025-02-10 08:00:00 星期一 来源:

近期,昆明网络空间流传的一段男子持刀追砍人的虚假视频,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恐慌。经昆明警方迅速核查,确认该视频所描述的暴力事件纯属虚构,并对编造并传播该虚假信息的罗某某等五人依法实施了行政拘留。此事件不仅暴露了网络空间信息传播的复杂性,也凸显了加强网络信息真实性监管、明确法律责任、提升公众网络素养的紧迫性。

一、法律责任界定

首先,我们必须对罗某某等五名视频发布者的行为表示严厉谴责。他们为了博取眼球、获取流量,不惜编造虚假警情,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造成了社会恐慌和不稳定因素。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更触犯了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这五人实施行政拘留处罚,是对其违法行为的及时且必要的法律回应,彰显了法律对网络空间秩序的坚决维护。

二、监管机制强化

此案也暴露出当前网络环境中信息真实性审核机制的不足。在追求速度和点击率的时代背景下,部分网络用户和网络平台往往忽视了信息的真实性和社会影响,为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温床。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将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推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打击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网络平台的法律指导,确保其依法履行信息审核义务。

三、公众素养提升

公众应学会理性对待网络信息,不轻信、不传播未经核实的内容,遇到疑似虚假信息时,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为此,检察院将联合教育部门、社区组织等,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网络素养和信息甄别能力。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普及网络法律知识,引导公众正确、安全地使用网络。

昆明网络虚假警情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必须加强网络信息真实性监管、明确法律责任、提升公众网络素养。我们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完善,为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安全、可信的网络环境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黄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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